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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我国木制托盘制造标准

来源:回收木托盘      2017-08-10 18:02:51      点击:

2017年我国木制托盘制造标准如下

1、适用范围:

本标准规定的托盘适用于运输、仓储、搬运及交换,本标准规定了可重复使用的、规格1000mm*1200mm、双面板、不可翻转、4向进叉、使用9块垫木的木制平托盘的制造特性。也包括关于制造、标记及安全标示的一些要求。

2、标准参考:

参见相关标准。

3.1 堆垛

在托盘上摆放单位负荷,一个置于另一个之上,不借助于中间的架子。

3.2 额定负荷

标准负荷量,以公斤表示,假定负荷均匀分布。

3.3 安全工作负荷

最大负荷量,以公斤表示,在特定的负荷条件下。

3.4 集中负荷

负荷集中于托盘面板30%到85%之间的面积内。

3.5 均匀分布负荷

负荷均匀分布于托盘面板的整个表面上。

3.6 立体负荷

单个的紧密、刚性、均相负荷几乎覆盖托盘的整个表面。

4、托盘类型:

可重复使用木制平托盘,双面板,不可翻转,四向进叉,垫木托盘。

5、额定及安全工作负荷:

额定负荷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
附件E中规定了在不同符合条件下的安全工作负荷。